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华航校发〔2016〕70号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教高〔2016〕12号)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与机制,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努力形成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合力。
(三) 总体目标
2016年,构建“专业+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实践+服务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制度、课程、师资和实践平台等资源建设;到2018年,完成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建设,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开设“钱学森实验班”,进一步完善学校“e创空间”的服务功能;2020年左右,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突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完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创新创业类课程,推进通识与专业并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增加实习实训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根据教学过程监控和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不断修订培养目标,完善毕业要求,持续改进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依据服务面向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立足学校自身办学实际和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目标要求,以学校专业群和特色专业建设为引导,以工程专业认证的条件和环境建设为参考标准,修订完善包括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就业创业等在内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学生和学校共同参与的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和学生需求、学校办学能力和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新机制,完善学校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破除招生指标平均分配惯性,提高院系自主意识和责任要求,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绩效为依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引导院系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引导教师自主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深化校企、校地、校校协同育人机制,实现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与合作企业定期发布创新创业项目指南,推动形成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机制,鼓励企业行业根据人才需求,依托学校学科专业共建二级学院。
促进学校内部无缝对接。建立教务处为主导、相关院系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学体系;构建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项目实践体系;完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学工、团委、华航e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服务和孵化体系。
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人才交叉培养新机制,把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逐步确立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着力推进“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学生依据自身爱好和社会需求选择专业”的“大平台+模块化”的灵活培养机制,逐步扩大学生专业选择自主权。
(三)构建“专业+创新创业课程教学+项目实践+服务孵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构建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体系。建立教务处为主导、相关院系为主体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理论、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同时在专业课程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精神指向。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推行在线开放课程和跨校学习的认证、学分认定制度。鼓励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知名企业家进学校、进课堂,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活动进课程,形成必修与选修、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体系。到2018年,建设5门左右“团队+教材+慕课与翻转课堂”的创新创业教育通识共享课程。
构建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建立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协同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校、院(系)两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保证每年立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支持院系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完善竞赛项目与课程互认、学分互换办法,将创新创业竞赛纳入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与孵化体系。建立科技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单位协同的创新创业服务与孵化体系。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孵化扶持,以“育种评价+园丁指导+规约管理”的孵化管理模式,从入驻管理、项目孵化、金融扶持、导师会诊、宣传推介、商业实践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一条龙式的支持,快速发展壮大创业孵化项目。形成“育种萌芽—评估选拔—培育孵化—支持服务”工作链条。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带项目、带学生进驻华航e创空间;引进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业进驻学校,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联合体;将实践教学与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推动华航e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各类学科竞赛,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会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成果展示、校企对接活动,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
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专门机构。建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企业选址、银行开户、工商登记、运营策划、市场拓展等全流程的“咨询链”,协助大学生创业企业落实财税支持、担保贷款、社会保障、经营场所等国家和地方优惠措施的“政策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融资对接、技能鉴定、专利申请与保护、法律咨询等企业运营事务代理的“服务链”,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创新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链”。为每个创业大学生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会诊服务,提供个性化指导。
建设持续化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创新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图书信息资源建设,对接全国及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学生提供创业课程学习、创业团队组建、创业资源申请、创业项目评估、创业项目对接、创业过程帮扶、知识产权交易等在线服务。探索“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特点,整合校地双创资源,提高服务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在培养互联网思维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化管理,为学生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创新创业教育。
(四)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建设
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按照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的授课或指导老师,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人才到学校兼职,打造一支能够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专业教育紧密融合的“专业名师+专家+企业家+就业指导师”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培养模式,提升教师队伍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创新创业实践,引导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加强学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招生就业部门工作人员、辅导员等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能力培训,拓展学生管理工作内容。
完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完善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对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可优先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鼓励教师创新创业。完善校内专业职务评聘办法,将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列入教师职务评聘范围,将专任教师指导学生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完善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机制,并鼓励其指导和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五)构建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适应的教育模式
改革教学方法。专业课程实现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全面带动讨论式、启发式、探究式、项目式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真正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设立“钱学森实验班”。发挥创新创业导师传帮带的作用,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强化师生互动,鼓励大学生进行更多的研讨和课堂参与,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改进学生学业评价办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学习评价机制,转变以笔试作为评价学生学习的单一考核方式,灵活运用笔试、面试、答辩、实践等多种考核方式,增加过程考核权重,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变末端考核为过程考核,变封闭考核为开放考核,变学校考核为校企共同考核,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六)完善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鼓励全体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定期遴选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优秀导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优秀教师,同时把创新创业教学成果作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到2020年,建设3个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30名创新创业优秀导师、50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优秀教师。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面改革现有学生评优评奖办法,修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成果纳入学生综合考评范围,增加创新创业内容的权重,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创新创业活动。修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合为学分。完善弹性学制,进一步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心和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构建“教学主管部门牵头、院系主要负责、相关单位联动配合、教师积极参与、学生踊跃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保障经费支持
加大创新创业教学经费投入,重点对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项目予以倾斜,用于支持相关学科建设、改进教学条件、建设实践基地、支持学生科研训练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学生实践教学条件,引入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三)强化督导落实
将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班子的任期和年度考核,将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在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学生评教等制度中融入相应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鼓励创业、崇尚创新,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举办多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氛围。